112年8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彰銀e財寶 推薦送禮抽PS5」


活動期間:
112年8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活動對象:
(一) 推薦人:已完成申辦「e財寶數位帳戶」者(排除在職行員)。
(二) 被推薦人:活動期間首次申辦「e財寶數位帳戶」並成功登入網路銀行或行動網路銀行。
活動內容:
(一) 推薦人抽獎:
1. 推薦人於活動期間內,提供「寶迷推薦專屬碼」予被推薦人(不含自我推薦及行員推薦專屬碼),輸入並完成開戶,即成功完成推薦,推薦人每成功推薦一位新客戶開立「e財寶數位帳戶」,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推薦二位,則可獲得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推薦人不限推薦次數。本行將於活動結束後以隨機方式抽出得獎者獲得贈品。
2. 抽獎獎項
活動獎項 | 數量 | 名額 |
---|---|---|
PlayStation 5 (光碟版) | 一台 | 4名 |
(二) 被推薦人送禮金及加抽iRent時數:
1. 【送禮金】
被推薦人於活動期間內,首次開立「e財寶數位帳戶」並依下列三種推薦方法之一於線上開戶流程,勾選「我有推薦人」後再輸入「推薦人專屬碼」,即成功完成推薦,被推薦人可得100元送禮金。回饋核算時序以被推薦人開戶成功時間順序,本活動總送禮金預算550萬,滿額即止,不另行通知。
被推薦人於活動期間內,首次開立「e財寶數位帳戶」並依下列三種推薦方法之一於線上開戶流程,勾選「我有推薦人」後再輸入「推薦人專屬碼」,即成功完成推薦,被推薦人可得100元送禮金。回饋核算時序以被推薦人開戶成功時間順序,本活動總送禮金預算550萬,滿額即止,不另行通知。
Ⅰ.寶迷推薦:「e財寶客戶推薦(寶迷推薦)」→「推薦人專屬碼」欄位,輸入「推薦人代碼」。
Ⅱ. 自我推薦:「自我推薦」→「推薦人專屬碼」欄位,輸入固定 自我專屬推薦碼「CHB168520」。
Ⅲ.行員推薦:「彰化銀行員工推薦」→「推薦員工編號」欄位,輸入本行行員推薦員工編號。
2. 【月月抽iRent免費租車時數】
新戶於活動期間,首次申辦e財寶數位帳戶,即可參加月月抽iRent免費汽車時數60分鐘兌換序號(定價350元),每月抽出100名。
新戶於活動期間,首次申辦e財寶數位帳戶,即可參加月月抽iRent免費汽車時數60分鐘兌換序號(定價350元),每月抽出100名。
寶迷「推薦人專屬碼」、行員「推薦人員代碼」產生路徑如下:
1. 寶迷「推薦人專屬碼」:進入彰化銀行官網→e財寶數位帳戶專區→好友推薦→產生推薦碼→點擊「寶迷推薦」中的「進行推薦」→輸入「推薦人身份證字號」並審閱及點選完個人資料保護法事項宣告內容→點擊「我同意以上約款_產生專屬推薦連結」→即可產生「推薦人專屬碼」,推薦人可複製專屬碼或透過LINE、FB(Message)、複製連結及下載QR CODE方式,分享給被推薦人。
2. 行員「推薦人員代碼」:進入彰化銀行官網→e財寶數位帳戶專區→好友推薦→產生推薦碼→點擊「員工推薦」中的「進行推薦」→輸入「推薦人資料」→點擊「產生專屬推薦連結」→即可產生專屬連結及專屬QR CODE,可透過LINE、FB(Message)、複製連結及下載QR CODE方式,分享給被推薦人。
注意事項
彰銀e財寶數位帳戶之用戶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說明之規範,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規定者,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得追回全額獎項。
倘發送送禮金當日被推薦人之彰銀e財寶數位帳戶發生失效(如結清銷戶、暫停、凍結或列為警示帳戶),致送禮金無法順利發送者,視同被推薦人自願放棄權益,如帳戶失效情形已解除,亦不得要求補發。
被推薦人限於活動期間內首次開立彰銀e財寶數位帳戶,始得符合回饋資格。
活動結束後,針對符合活動送禮金資格之客戶,依被推薦人開戶成功時間順序提供獎勵,回饋方式採事後回饋,預計依下列回饋時間安排,統一撥入被推薦人之未結清e財寶數位帳戶中。
數位帳戶開戶期間 | 送禮金回饋時間 |
---|---|
112/8-112/10 | 112/12 |
112/11-112/12 | 113/2 |
中獎名單將於本行官網公佈,中獎獎項不得要求更換規格、恕不折現,且不得補貼現金或兌換其他贈品,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無法提供,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主辦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本活動獎項之規格以實物為準,恕不提供選色、退換服務。相關產品問題、維修及保固,需依該品牌業者相關規定辦理,與本行無涉。
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或錯誤填載,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得請求民、刑事損害及訴追之責。
得獎者如因提供資料缺漏、資料不符等其他因素,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者、送達獎品,或拒填相關領獎單據致無法領獎時,視同自願放棄得獎及領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及補寄獎品,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本年度兌領獎品價值累計超過新臺幣1,000元,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贈品價值為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得獎人需繳納之10%機會中獎所得稅。
得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僅於本次活動範圍內使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者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使參加者所得獎、登錄、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本活動之得獎資格均以本行電腦系統紀錄為準,本行有權檢視各項抽獎及相關紀錄,對於以偽造、詐欺冒名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之用戶,經查證屬實者,本行有權取消參加抽獎及得獎資格之權利。
本行保留修正、暫停與終止本活動,及審核本活動參加者、得獎者與獎者資格之權利,詳細活動辦法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若遇獎品停產、缺貨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取得活動獎品時,本行保留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之權利,如有問題請洽詢各分行或客服專線02-412-2222。
iRent優惠序號發送方式:
本行將於活動期間每月抽出100名,以電子郵件(開戶所留存資料)寄送優惠序號予符合活動資格者。(實際回饋日以本行作業為準),本活動之iRent時數兌換碼,須於2024/1/31前至iRent APP內兌換序號,兌換過後90天內須使用完畢,未於時間內使用完畢之時數,不得要求補發剩餘免費時數,且不得要求折換現金,亦不得將其轉讓予第三人。
本行將於活動期間每月抽出100名,以電子郵件(開戶所留存資料)寄送優惠序號予符合活動資格者。(實際回饋日以本行作業為準),本活動之iRent時數兌換碼,須於2024/1/31前至iRent APP內兌換序號,兌換過後90天內須使用完畢,未於時間內使用完畢之時數,不得要求補發剩餘免費時數,且不得要求折換現金,亦不得將其轉讓予第三人。
iRent時數序號使用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取得之時數券序號請於113/1/31前兌換完畢。
(2) 時數使用效期:兌換後90天內。
(3) 兌換時數前請先下載iRent App,並申請審核通過成為iRent會員,方可使用iRent 共享汽機車服務。(完成註冊程序需包含:建立帳號、上傳汽車或機車駕照並審核通。(下載連結:https://irentxhims.page.link/bicj)
(4) 序號兌換方式:開啟 iRent APP> 點選左上角【 ☰ 】> 點進【優惠管理】> 選擇時數> 點擊【時數兌換】輸入指定兌換碼。
(5) 時數僅用於車輛租金折抵,不包含里程費用、安心服務、etag、代收停車費等。
(6) 汽車時數,可用於iRent共享汽車或機車車輛租金折抵,恕不得要求折換現金,亦不得將其轉讓予第三人。
(7) 使用iRent共享汽機車服務時須遵守iRent會員條款、用車相關規範及車輛租賃契約。
(8) 時數恕不適用於農曆春節期間(農曆春節期間以iRent公告為準)。
(9) 倘若於租用車輛期間發生違規罰單或停車費,該筆費用必須由承租人自行負擔。
(10) 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iRent)保留內容調整、取消、終止及最終解釋之權利,如對iRent時數序號有疑問可撥打和雲行動服務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2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