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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投信經理之「街口台灣基金」、「街口中小型基金」、「街口全球時尚精品基金」及「街口多重資產基金」修訂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
- 一、依據街口投信民國(下同)112年3月10日街口字第1120300041號函辦理。
- 二、街口投信通知,本次修訂業經金管會112年3月6日金管證投字第1110367290號函核准。
- 三、依據金管會111年1月28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6983號函,將「高收益債券」一詞調整為「非投資等級債券」。依據金管會110年12月28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6485號函及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6489號函,放寬承銷股票相關投資比率限制。本項修訂為旨揭基金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之修訂,將於112年4月20日起生效。
- 四、其他修訂事項,自112年3月8日起生效。
- 五、檢附信託契約部分條文及公開說明書修訂核准函(附件一),詳細修訂內容請參閱街口投信公告(附件二)或街口投信官網(http://www.jkoa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