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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吸引與留任

人才是企業經營的核心競爭力,本行承諾力行用人唯才並適性調整職務,及維護公平合理之工作權益,不因性別、種族、宗教、黨派、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外貌或家庭狀況等存有差別待遇,皆享有同等的職涯培訓計畫、員工福利及升遷管道。


員工組成與多元性

一、人力資源現況

    1. 資料基準日:2024.12.31 正職員工總數:6,741人
    2. 為確保人事制度之穩定性,本行正職員工均為全職人員,享有完整薪酬福利,並無進用兼職人員;另有非員工之工作者如派遣人員、實習生、工讀生等計281人。

    3. 教育程度分析
      教育程度分析
    4. 區域分析
      區域分析
    5. 年齡分析
      年齡分析


  1. 員工多元包容
  2. 本行倡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8 「合適的工作及經濟成長」,提供所有族群平等的工作機會, 不分性別,包含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群,皆有同工同酬的待遇,本行截至2024年年底身心障礙員工共79人*,其中14人為主管職;2024年年底原住民員工共30人。
  3. 註:身心障礙員工人數計算包含輕度24人、中度19人及重度或極重度36人(實際18人,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6項計算方法,每進用1名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員工,以2人核計),共計79人。

二、非員工工作者

  1. 非員工工作者

人才吸引

本行已連續8年入選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就業99指數」成分股,為所有上市公司中,在臺灣僱用員工人數最多的公司之一。

    1. 以人為本、唯才適用
      本行秉持以人為本、唯才適用之原則,同時遵循法令規章及人權保障,不因性別、種族、宗教、政黨等因素給予不同之待遇或歧視,嚴禁雇用童工及任何形式的人口販運,並提供具市場競爭力之薪酬水準、完整培訓、優渥的福利措施及年度升遷制度,以延攬人才及提升員工留任意願。
    2. 不定期辦理內部及外部甄選
      本行為因應各業務發展需要,每年不定期辦理金融、財富管理、行銷廣告、資訊科技、法務防洗、建築機電、環境工程等專業職缺之內部及外部甄選,並藉由參與校園徵才活動提供青年學子就業資訊,積極招募菁英人才加入彰銀,厚實人力資產,創造經營績效。
    3. 重視員工職涯發展
      本行重視員工職涯發展,持續執行員工國際金融人才培育計畫及領導菁英養成計畫,輔以多元化訓練管道,以提升員工專業知能;此外,本行建構完善薪酬制度,以市場競爭力為考量,將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個人績效連結,作為薪酬調整之依據;在工作之餘,鼓勵員工參與各項育樂活動,並提供員工完善的健康照護協助方案及福利措施,使員工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取得平衡,照護員工的身心健康。

2024年度新進人員概況

    1. 性別、年齡及地區分析
      性別及地區
      臺灣地區(註1)
      海外地區(註2)
      新進男職員
      136
      5
      新進女職員
      276
      16
      年齡及地區
      臺灣地區(註1)
      海外地區(註2)
      未滿30歲
      280
      9
      30~50歲
      131
      11
      51歲以上
      1
      1
      合計
      412
      21
      註1:包含臺灣地區及派駐海外地區之員工。
      註2:為海外地區當地雇員。

    1. 年度及年齡分析
      年度及年齡分析
    1. 年度及性別進用率分析
      年度及性別進用率分析
    1. 內部員工遞補率-依年齡及性別區分
      內部員工遞補率-依年齡及性別區分

員工薪資與福利

政策

    1. 本行訂有《工作規則》,舉凡僱用、服務守則、工作時間、考核獎懲、薪津福利等事項,均依該規則辦理。
    2. 本行訂有《員工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有關員工之退休、撫卹(含職業災害補償) 及資遣等事項,依該辦法辦理;該辦法未規定者,悉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薪酬制度

    1. 績效考核
  1. 依循績效考核政策,落實策略目標與績效考核連結,將考核結果作為員工薪酬、晉升、訓練與發展之依據,以發揮激勵效用,創造企業和員工雙贏局面。
  2. 本行每年定期辦理年度績效考核係依據《員工績效考核辦法》,不分性別及員工類別,對前一年度出勤日數超過180天之員工(含申請退休、優惠退職、留職停薪及試用期滿合格之員工),就該員工前一年度之績效予以考核,而2024年度績效考核之應考核員工人數占總員工98.4%。
  3. 2024年度應考核員工
    單位主管
    一般員工
    1.7%
    33.1%
    1.9%
    61.7%
  4. 考核流程
    1. 考評方式
  1. 目標式管理(半年一次)
    直屬單位主管每年年初依單位目標及人員職務之 職責設定員工個人目標,於期中進行績效檢視與追蹤,並於期末進行年度績效考核,針對員工必備職能、主要職責及目標達成情形給予適當評等。
  2. 多面向績效評估(每年)
    年度規劃儲備經理甄選,符合資格條件者皆能參與,並由經驗豐富之評量師針對各職能評核,以及與高階主管面談等方式,進行多面向評分,以確認員工是否具備儲備經理人員之職能。
  3. 團隊績效評估(持續)
    各營業單位依其規模、環境條件、業務類別等差異,不定期訂定多種業務推展目標,並將績效目標分配予單位內所有成員(行員)訂定個人達成目標,依設定時程與分配階段式檢視達成情形,以最終單位完成績效作為單位年度經營績效考核之依據。
  4. 敏捷式溝通(持續)
    直屬主管透過平時對員工的工作觀察,關注其職能發展、職責表現及目標達成情形,隨時保持良好溝通,並適時提供必要之協助或職務調整。對工作表現不符期待之員工,權責主管及單位主管將與其個別談話,明確表達落差之事由,提供適當改善方案或施以職務相關訓練,並留存溝通記錄,以期發揮員工個人與單位職務執行最佳效益。

    1. 獎金
  1. 本行發給年節獎金(包含春節獎金及秋節獎金)及變動獎金(依職務性質及員工績效表現發給績效獎金、銷售獎金、員工酬勞等)。

    1. 年度調薪
  1. 本行每年參酌消費物價指數、金融同業調薪水準、本行年度營運績效及獲利狀況,綜合考量後決定當年度調薪水準。同時兼顧「同工同酬」理念並落實獎酬差異化,力求薪資架構之公平性;依員工績效考核表現給予不同調薪幅度,績效表現越佳者,調薪幅度越高。
  2. 2024年員工平均調薪幅度達6.23%
  3. 本行為體恤員工辛勞,並賡續落實績效差異化調薪,以激勵表現優異之員工, 2024年度調薪方式採「專案調薪」加「績效調薪」組合方式辦理。
  4. 專案調薪
  5. 以員工2023年度個人年度績效考核評等1~6者加月 本薪4%之固定調幅方式辦理。
  6. 績效調薪
  7. 以員工2023年度之個人年度績效考核評等為標準, 共分為7階考核評等,依評等高低給予相應調薪,另符合條件者其調薪比率額外給予1%,調薪幅度介於加月本薪1%~5.8%。
  1. ►連續11年列入臺灣高薪100指數成分股
    本行自2014年起,連續11年獲證交所列入「臺灣高薪100指數」之成分股,顯示本行在「員工平均薪酬」、「淨利」、「每股淨值」及「員工總薪酬」等多項量化標準,均獲肯定。

    1. 年度薪酬情形
  1.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
    單位:人/新臺幣仟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人數
    6,162
    6,225
    6,203
    6,179
    薪資平均數
    1,285
    1,338
    1,394
    1,494
    薪資中位數
    1,194
    1,253
    1,302
    1,391
    註1: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編訂發布之「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申報作業說明」。
    註2:所稱「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係指企業全體受僱員工扣除擔任主管職務者、部分工時員工、海外分公司員工、及符合排除豁免統計人員後之全時員工人數(含臺籍、外籍員工)。
    註3:「員工人數」係採年度平均數計算,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之結果。


  2. 年度總薪酬比率及變化比率
    1. 本行2024年員工中年度總薪酬最高之個人為總經理,該最高個人年度總薪酬與其他員工(不包括該薪酬最高個人)之年度總薪酬中位數*比率為4.55。
    2. 本行2024年度員工中年度薪酬最高個人之年度總薪酬增加百分比與其他員工( 不包括該薪酬最高個人)年度總薪酬中位數*增加百分比之比率為0.34。
      *註:係指「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中位數」。


營運變化通知

遵守勞基法第11條及16條規定,因歇業、轉讓、虧損、業務緊縮、業務性質變更或員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得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預告期間如下:

  1.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2.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3.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退休照護

    1. 退休金
      本行(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列,除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規定提撥,並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公報, 委託精算師辦理退休金精算。另依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每月按員工薪資提撥6%至員工勞保局個人退休金專戶。自願提撥退休金者,依自願提繳率自員工每月薪資中代為扣繳至勞保局個人退休金專戶。
      已提撥退休金金額
      單位:新臺幣仟元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臺灣銀行-退休準備金專戶(舊制)
      270,024
      184,325
      176,705
      勞保局-退休金專戶(新制)
      235,780
      246,997
      268,457
    2. 退休關懷
      本行持續關懷退休員工,除邀請退休人員參與本行活動(如健行活動等)、提供退休同仁安養信託優惠手續費以利規劃兼具經濟與安全的退休生活,並定期派員電話聯絡或探訪。

員工持股信託

  1. 本行於2019年9月26日開辦彰化銀行員工持股信託,員工可選擇最低自提金額或該金額2倍參加持股,本行將相對提撥1,000元或1,500元鼓勵員工加入,員工之自提金和本行之奬勵金合併稱為信託資金,按月提撥至信託專戶;而依照員工職等、職稱分別訂定不同之自提金額標準,職等/職稱越高可自提金額則越高,以鼓勵員工積極展現工作績效,於向上升遷提高職等時,能享有更多參與持股信託之金額額度,由非主管職提升至基層主管約5~10年,其自提金額差距約3-4倍,以作為長期獎勵方式之一,照顧員工並增進福利,鼓勵員工長期儲蓄規劃未來退休生活,有效提升員工向心力。

  2. 執行情形
    自2019年10月份開始招募會員, 2019年11月首次扣款,截至2024年12月底止之會員人數共計6,327人,參與率達97.8%;扣除留停會員人數72人(保留會員資格但不扣款),選擇最低自提金倍數者計1,765人,占 27.9%;選擇自提金2倍者計4,490人,占70.97%。

員工溝通管道

員工是本行最重要且最重視的資產,為此本行致力打造一個尊重人權、免於歧視與騷擾、安全健康以及友善的工作環境。為確實瞭解員工需要,本行建立多元雙向溝通管道,以傾聽員工的心聲。

    1. 員工溝通管道:員工滿意度、勞資會議及團體協約、員工提案、意見交流、員工申訴

員工滿意度與敬業度

  1. 為傾聽員工的聲音、瞭解員工的感受,本次員工滿意度與敬業度問卷調查題項共分六面向,包含職務滿意度、職場滿意度、薪資考核滿意度、教育訓練滿意度、健檢與諮詢服務滿意度及員工敬業度,其前五大面向整體滿意度結果均為「滿意」,平均分數為3.8分(滿分5分)、員工敬業度表現結果為「敬業」,平均分數為3.32分(滿分5分)。
    1. 樣本數:
      本次問卷調查共有2,962人回覆,問卷調查各項統計如下

      填報員工服務單位
      填報員工服務單位

      填報員工服務年資
      填報員工服務年資

    2. 調查結果:
      問卷採序列式問項,依滿意度/敬業度五分法,以1~5分表示,各大面向平均分數及滿意/敬業程度如下:
      問卷面向
      平均分數
      滿意/敬業程度
      職務滿意度
      3.88
      滿意
      職場滿意度
      3.82
      滿意
      薪資考核滿意度
      3.59
      滿意
      教育訓練滿意度
      3.64
      滿意
      員工健檢諮詢及福利滿意度
      3.89
      滿意
      員工敬業度
      3.32
      普通敬業
      註:員工敬業度主要係觀察員工於工作中「情感」、「行為」與「認知」的投入程度,其問項《工作時,感到自己強大並且精力充沛》、《對工作富有熱情》、《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感到自豪》、《當熱切地工作時,會感到快樂》,員工均有「經常如此」的投入程度,整體敬業度之平均分數為3.32分,顯示員工係屬「普通敬業」的表現。

  2. 最近四年度 
    員工滿意度統計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滿意」以上(註1)
    68%
    66%
    65%
    63%
    涵蓋率(註2)
    28%
    31.1%
    33%
    43.9%
    ►員工滿意度年度目標:60% 
  3. 註1:「滿意」以上,包括「滿意」及「非常滿意」。
    註2:涵蓋率係指填復滿意度問卷之員工比率。


勞資會議及團體協約

    1. 勞資會議
  1. 為恪盡本行與員工之間友善互動,本行自1999年7月28日起依據《彰化銀行勞資會議實施要點》規定,每3個月定期舉開1次勞資會議,並就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員工薪資福利、勞工安全等事項進行討論及協商。
  2. ►執行情形
  3. 自1999年至2024年年底勞資會議已舉開111次,勞資關係和諧穩定、互動良好。

  4.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開會次數
    4
    4
    4
    議案數
    9
    14
    10

    1. 團體協約保障
  1. 為因應勞動政策及法令修改等變動,本行與彰銀工會代表重新啟動團體協約協商對話,於2018年5月14日再次簽訂團體協約。
  2. 團體協約內容經勞資雙方代表充分討論,參酌勞工相關法令、金融同業團體協約版本後所訂定,其中許多條文優於現行法令,如:每年申請事假、家庭照顧假及病假期間均工資照給;員工因兵役或傷病留職停薪,期間病故或 意外死亡者,將給予撫卹金,以照顧遺屬;為鼓勵員工參與公益,設有骨髓或器官捐贈假,視實際需要給假等。
  3. 本行復於2020年7月30日與彰銀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增補協約」,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同意備查在案,新增 (修)第7-1條「禁搭便車條款」等5條條文。
  4. 為增進勞資關係和諧,人事評議委員會保留1席委員,由工會推派代表參與。
  5. ►執行情形
  6. 截至2024年底止,彰銀工會會員人數6,320人(男:2,223人、女:4,097人), 受團體協約保障員工占全體員工之93.75%。


  7.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加工會人數

    4,126
    2,292
    4,095
    2,270
    4,097
    2,223
    6,418
    6,365
    6,320
    參加工會比例(註1)
    96.11%
    95.10%
    93.75%

    註1:參加工會比例即團體協約涵蓋員工數百分比。
  8. 註2:未參加工會及團體協約之員工之勞動條件則依本行相關規定(如工作規則等)及其他勞動相關法令辦理。


員工提案

  1. 本行訂有《員工提案獎勵實施要點》,鼓勵員工對銀行內部作業流程、各項業務拓展提出建設性方案,員工提案後由評審小組評定敘獎等級頒發獎金,期藉由員工集體經營意識,積極研擬改進方案,共謀業務之發展。
  2. ►執行情形
    員工提案2024年度總計有9件,其中1件評定為提案獎,7件為不予敘獎,1件不符提案要件退回。

員工意見交流

  1. 為與員工進行意見交流,本行設置下列專線及溝通信箱,讓員工的聲音可以被傾聽並且得到回應,作為提升本行管理之效。
    1. 教育訓練-專線:02-2560-3659
    2. 績效獎酬-專線:02-2560-3658
    3. 行政福利-專線:02-2571-6735
    4. E-mail:reward@chb.com.tw

  2. ►執行情形
    本行2024 年未接獲員工來信案件, 若接獲員工溝通信件將依規轉達業管單位妥適處理。


員工申訴

  1. 本行訂有《員工申訴公告事項》,提供員工申訴管道,員工得以口頭或書面提出申訴,受理申訴單位應於一個月內作出申訴決定,若申訴人不服得向勞資會議提出再申訴。
  2. ►執行情形
    本行2024年有員工申訴案件2件,申訴內容均為績效考核爭議,經本行內部調查結果,相關考核流程皆符合本行規定。

主管機關裁罰與因應措施

  1. 2024年度無勞資糾紛或工作權益相關事件受主管機關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