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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投資

本行在追求投資獲利同時,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參考責任投資原則(PRI)國際性倡議、簽署赤道原則,並配合金管會「公司治理 3.0-永續發展藍圖」及「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以ESG投資為核心,從排除負面產業、重視ESG、聚焦永續投資、發揮投資影響力等面向,逐步實現彰化銀行永續投資願景,為環境、社會、經濟帶來正面效益,實踐企業社會責任及對投資人的承諾,創造長期投資價值。

政策及承諾

本行遵循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並訂有「彰化銀行盡職治理準則」,內容包括對資金提供者之責任及盡職治理應遵循事項之履行與揭露等,並將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SG)議題納入投資評估流程,以增進資金提供者(包含委託客戶、受益人或股東等) 之總體利益,善盡盡職治理責任。


責任投資流程

為落實責任投資,先排除負面產業標的,優先考量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前5%者,並以「ESG 檢核表(含氣候風險)」,就挑選之標的ESG 情形進行評估,並檢視其是否有重大違反 ESG 相關議題,以判斷投資之可行性。

責任投資流程
    1. ESG因子評估:
    2. ESG投資流程:本行已自行發展「ESG檢核表」,採行負面排除的篩選機制,將色情、軍火及博弈等爭議性行業排除於投資標的,並優先考量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前5%者,再就ESG因子分析其風險與機會,評估後參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之「公司投資人關係整合平台」、公開資訊觀測站及Bloomberg等相關資訊進行投資決策,支持有利於ESG議題發展的主題性投資,投資注重ESG議題之產業或投資標的,藉此提升本公司對社會及環境的正面影響力。
    3. 因應氣候變遷對特定行業別之管控措施
      1. 依「彰化銀行行業別授信及投資限額管理準則」,因應氣候變遷對投融資自主總量管制,每年蒐集氣候風險資訊,針對具氣候轉型或實體風險之個別行業組合,調整授信及投資限額比率,如:電力供應業、石油及天然氣礦業、化學原材料製造業等。
      2. 若投資標的為「彰化銀行行業別授信及投資限額管理準則」定義之高碳排產業,如:石油和天然氣採勘與生產、採礦業、造紙業、石化業、水泥業、鋼鐵業、電力事業及航空運輸業等,則須辦理氣候風險檢測。 

責任投資議合與行動

議合政策

  1. 本行優先針對主要關注之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等ESG議題與被投資公司進行溝通,藉由議題重大性、產業報告研究、第三方ESG評級機構、標的產業/部位占比/地理位置等要件所建立之篩選機制,鎖定財務或ESG表現不佳之標的進行優先溝通,並對其ESG表現進行盡職調查及檢核。
  2. 於被投資公司股東會投票決議前,若發現存有重大問題時,本行將視需要與該公司進行溝通議合,並透過行使投票權利表達意見。
  3. 持續關注與分析被投資公司之ESG議題資訊,透過發函、電話會議、訪查、參與法人說明會或參與股東常會或股東臨時會等方式,與被投資公司議合、對話及互動,瞭解及參與被投資公司之永續發展走向,展現積極投資人之盡職管理作為。
  4. 當被投資公司在特定議題上有重大違反公司治理原則或損及本行資金提供者及受益人長期價值之虞時,本行將向被投資公司表達本行之立場及訴求,並不定期與被投資公司經營階層訪談處理情形,且不排除聯合其他投資人共同表達訴求。 
    與被投資公司互動情形/ESG議題議合
    1. 2023年與被投資公司互動案例:
      本行聯合其他機構投資人,就某被投資公司之ESG整體績效、資訊揭露等事項進行議合,共同檢視該公司之ESG現況,舉開三方線上會議討論社會面、經濟面(包含公司治理)、環境面及揭露面之建議。
      因應利害關係人(包含政府、客戶、投資人等)要求,該公司積極參加各項國際氣候變遷相關倡議,已於2023年提交SBTi承諾,預計2024年通過SBTi目標審核,且依循TCFD方法論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及調適策略,並採用SASB永續指標;在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方面,建議可推選女性董事及增加獨立董事席次。本行將持續關注並追蹤該公司相關執行情形。 

投票政策

  1. 本行關注被投資公司整體ESG表現,並為尊重被投資公司之經營專業及促進其有效發展,對於經營階層所提出之股東會議案(如:一般財務報告、年度營業報告、盈餘分派等行政面事務,及對被投資企業營運、財務無負面影響之議案),若無損及本行及資金提供者之權益,原則表示支持;但對於損及本行及資金提供者利益之議案、有礙被投資公司永續發展之違反公司治理議案(如財報不實等) 、對環境或社會具負面影響之議案(如受氣候變遷發生風險、環境汙染、違反人權、剝奪勞工權益等) 、對於有危害被投資公司營運、財務之議案,或有利益衝突疑慮之解除競業禁止議案,將行使反對或棄權*。
  2. (二)	投票政策

透過落實教育宣導、權責分工、資訊控管等方式,防止利益衝突之管理

  1. 2023年度落實盡職治理之投入資源:
  2. 2023年度落實盡職治理之投入資源

盡職治理執行情形

  1. 2023年本行投資國內上市櫃公司59家,其入選道瓊永續指數(DJSI)及臺灣永續指數成分股共41家,較2022年增加9家,投資金額占比逾7成,主要係本行投資標的較2022年增加,並將符合道瓊永續指數(DJSI)及臺灣永續指數成分股之公司納入。
  2. 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每年度公布公司治理評鑑等級分類,就2023年本行投資國內上市櫃股票之「公司治理評鑑投資量表」分析結果,本行評分為98.93分,較2022年96.38分提升,亦高於全市場評分(95.05分),主因本行投資之公司的公司治理評鑑分數有所提升。 

定期於本行官方網站揭露履行盡職治理之情形,包括「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盡職治理準則及年度履行盡職治理報告書等。


ESG投資

  1. 為提升社會及環境之正面影響力,本行積極投資符合櫃買中心永續發展債券資格認可之綠色債券、社會責任債券、可持續發展債券及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並於投資決策時,確保其環境、社會影響力皆有合理、忠實的陳述,於投資前會針對投資標的經會計師出具確信報告之投資計劃書或評估報告進行投資評估。
  2. 為帶動綠能產業發展及改善環境品質,利用綠色投資計畫協助企業轉型及落實永續發展,截至2023年底,累計投資ESG股權與債券餘額分別為新臺幣18.73億元及176億元。
  3. 本行依循金管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加強投資對外標示為「綠色」、「ESG」或「永續」等概念之投資標的;近5年符合櫃買中心資格認可之永續發展債券投資情形如下表:
    近5年符合櫃買中心資格認可之永續發展債券投資情形
  4. 股權投資方面,配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之內容設計相關ESG問卷,規劃對部分被投資公司辦理調查,或對投資上市櫃公司公布永續報告書之揭露資訊進行蒐集,以瞭解、評估及分析被投資公司之ESG辦理情形,並鼓勵被投資公司符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之要求。
  5. 本行自2023年起陸續發行可持續發展債券及社會責任債券,業於2023年2月22日完成發行第一檔5年期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可持續發展債券),發行額度為新臺幣10億元,所募集之資金主要使用於再生能源及能源科技發展之綠色投資計畫,以及支持可負擔住宅、創造就業及可以減輕或避免因社會經濟危機所導致失業之社會效益投資計畫,積極發揮永續金融之影響力。
  6. 子公司彰銀創投投資「環境永續」相關概念產業,預計每年新增承作2件以上投資案,其於2023年新增3件投資案,累積至2023年底共計10件,投資金額新臺幣2.06億元;針對股權投資部分,彰銀創投現有涉及太陽光電、節能、資源循環及淨零綠生活等列入「十二項關鍵戰略」之產業,截至2023年底投資金額約新臺幣1.84億元,占其投資總額24.67%,未來擬持續尋找相關投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