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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與稽核制度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係由董事會、高階管理委員會( 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之三道防線( 風險承受單位、專責之風險管理單位、獨立內部稽核單位) 所組成,其中高階管理委員會隸屬於總經理。

風險管理三道防線

內部稽核
本行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於2022年起正式施行,依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內部稽核查核頻率,併同執行持續性監控機制以聚焦風險,密切注意整體環境、法令規定、組織規模、業務管理等內外部情勢之變化,即時掌握風險並適時修訂查核內容。稽核單位對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單位與業務單位自行查核所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改善事項持續追蹤覆查,並追蹤改善情形。
- 本行內部稽核秉持獨立超然之精神,執行稽核業務,且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於每季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俾利本行董事會及高階主管瞭解本行內控制度與風險管理制度之執行成效。
主要業務信用風險
企業授信為本行重點業務項目,依SASB準則進行風險檢視,茲就工業及商業前十大暴險額之行業細類揭露如下表:

系統性風險評估
本行除依主管機關不定期辦理之監理壓力測試外,亦於每年申報主管機關之監理審查實施原則時,執行壓力測試,並選擇壓力測試對本行資本衝擊最大之情境,計算合格自有資本扣除金額,作為本行內部資本適足之評估、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