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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4年8月19日起優帳戶新增轉籍及Combo卡服務
- 親愛的客戶 您好:
- 為提昇服務品質,自104年8月19日起,調整本行「存款相關服務性業務約定條款(個人戶/企業戶)」有關「優帳戶約定條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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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標題修訂後條款修訂前條款(個人戶)第拾參章、優帳戶約定條款(企業戶)第拾肆章、優帳戶約定條款一、立約人申請開立之優帳戶係將 貴行新台幣綜合存款及外幣綜合存款,納入同一本存摺內共用同一帳號,立約人於貴行僅限開立一戶優帳戶。四、 立約人申請開立優帳戶得申請晶片金融卡,立約人並得同時申請「一卡多帳戶」服務。(個人戶)第拾參章、優帳戶約定條款(企業戶)第拾肆章、優帳戶約定條款一、立約人申請開立之優帳戶係將 貴行新臺幣綜合存款及外幣綜合存款,納入同一本存摺內共用同一帳戶,立約人於 貴行僅限開立一戶優帳戶,且不得申請辦理轉籍。四、 立約人申請開立優帳戶得申請晶片金融卡(不含晶片金融【信用】卡),立約人並得同時申請「一卡多帳戶」服務。
- 彰化銀行 敬上
- 10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