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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銀行辦理公務機關查詢及解繳扣押款收費標準
查詢顧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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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項目收費標準電腦印列資料每一客戶收費新臺幣100元。紙本資料(例如各式單據、傳票、帳冊…等)每一客戶收費新臺幣500元;但單一查詢案件如超逾4名客戶,仍以4人計收費用。批次查詢案件1.有備妥磁片者(1)未達1000戶者,新臺幣300元。(2)1000戶以上未達5000戶者,新臺幣800元。(3)5000戶以上未達10000戶者,新臺幣1,200元。(4)10000戶以上者,新臺幣1,700元。2.未備妥磁片而需由銀行人工登打資料者,除依第1項收費外,另計收每一客戶新臺幣10元之人工登打費。3.如未訂定統一查詢格式,而需按查詢個案交由資訊人員個別設計程式者,除依第1項收費外,另依個案額外耗費之成本加收每小時新臺幣800元之程式設計費用。。4.未備妥磁片亦未訂定統一查詢格式者,除第1項收費外,另計收每一客戶新臺幣10元之人工登打費及依個案額外耗費之成本加收每小時新臺幣800元之程式設計費用。
解繳客戶扣押款等財產,每一客戶收費新臺幣250元,惟解繳案款為0者,免予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