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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債券買、賣斷交易業務

交易標的

  1. 臺灣政府債券

交易種類

  1. 買賣斷交易

交易金額

  1. 每筆交易金額最低新台幣 5000 萬元為原則

交易期限

  1. 任何天期自由選擇,視客戶需求而定

受理對象

  1. 自然人(年滿二十歲)及法人

特別約定事項

  1. 無存款及公債帳戶者,請於就近之各分行開立帳戶,以利款券交割

業務特色

  1. 公債由政府發行,債信安全,信用最佳 
  2. 政府債券可以充當公務保證金或押標金之用 
  3. 投資人自行承擔債券價格漲跌之收益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