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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介紹

  1. 彰銀信用卡汽車道路救援服務活動辦法

113年度服務廠商(行遍天下):國內免付費電話0800-889-885

活動期間:

  1.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使用資格:

  1. 白金卡等級(含)以上:使用當次之前月新一般消費滿新臺幣5,000元者(依前月入帳日計算),得享一次車輛道路救援會員免費服務;倘不符前述資格者,則於持卡人進線服務廠商時,直接由服務廠商與持卡人說明該次使用道路救援的費用,並由服務廠商向持卡人信用卡扣繳
    1. 註:一般消費之定義請詳見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項下規範。

使用次數:

  1. 頂級卡(世界卡、無限卡):一年不限次。 
  2. 白金卡等級(含)以上 (不含頂級卡):一年限使用2次,空趟亦計入使用次數。 

登錄資格:

  1. 持有本行所發行之各種信用卡(不含政府採購卡)持卡人,且最近一年有消費紀錄者均可參加,享有免費登錄成為會員的權利。
  2. 持卡人得依本活動辦法辦理登錄,但需無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1. 所持信用卡已被本行強制停卡、自行取消者、申報遺失尚未補發。
    2. 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及本活動辦法相關規定者。
    3. 未按時繳付帳單所列示之最低應繳金額者。
    4. 已為本行催收帳戶或信用管制戶者。
  3. 持卡人如有前項情形之一者將發生如下之結果:
    1. 持卡人立即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2. 如有前項第3款所述情形,持卡人於事後已繳清最低應繳金額者,經本行同意後,方可回復其喪失之權利。

登錄作業:

  1. 登錄方式:
    1. 白金卡等級(含)以上持卡人:開卡時本行將會自動登錄;未於信用卡申請書上填車牌號碼者,可選擇上網(www.bankchb.com >信用卡>卡友權益/服務>道路救援>立即登錄)、電話語音4122222按816、傳真02-25502290或郵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277號5樓 方式辦理登錄車牌號碼。
  2. 有效期限:
    自登錄日(不含)起4個營業日後生效,最長至113年12月31日。只要持續刷卡消費(於登錄有效期限內,至少消費一筆,不限金額),本行就會於到期時自動續登。
  3. 每一持卡人(以ID計算)限登錄一輛車,每年限變更一次(當年度已變更車牌號碼,不得於當年度要求變更後再變更回初始登錄之車輛)
  4. 登錄車輛限領用小型牌照之自小客、廂型車及3.5噸以下之小貨車為限。恕不接受營業車、競技車及3.5噸以上車輛辦理登錄手續,公司車及租賃車需事前登錄始能使用。

會員服務專線:

  1. 服務廠商(行遍天下)國內免付費電話0800-889-885。

車輛道路救援服務會員服務內容:

  1. 車輛道路救援服務:
    登錄車輛因故障或事故需救援時,請撥會員服務專線向服務廠商請求協助,電話接通後請告知下列資料A.車牌號碼B.姓名C.身分證字號D.車輛廠牌顏色E.故障地點F.簡述故障原因,待救援服務車到達時,現場請出示彰銀信用卡以確認身分,即予救援服務,如未出示彰銀信用卡,恕不提供免費服務。
    1. 故障拖吊服務:
      1. 汽車故障或發生事故而無法行駛者,自發生地點起算,平面拖吊至會員指定服務廠,提供白金卡等級(含)以上50公里內免費(夜間、假日、山區不另收加碼費)
      2. 一般自小客車車長超過5,200mm或車寬超過2,100mm或車重超過2,500kg,底盤、保桿、側裙、排氣管等車輛零配件距離地面高度低於15公分者,已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及凡拖吊目的地需行經宜花東地區地磅站時,需以11噸大型全載車載運費用計價,需議價處理。
      3. 特殊地點(如國道5號)僅得由高速公路局招標後指定之業者提供服務,本行之道路救援服務廠商於交流道下之一般平面道路仍可提供後續道路救援服務。昂貴車輛〈200萬(含)以上〉及底盤低於15公分,依『高公局/公路總局公告之小型車拖救基本費率』計收。
      4. 替代拖吊:
        如登錄車輛於高速公路發生故障或事故,向會員服務專線請求協助或救援後,倘因情事急迫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而須由其他合法拖吊公司拖離現場者,持卡人因此所支出之費用,於免費拖吊服務之範圍內,得於故障或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憑A.高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B.抬頭為祥碩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16784078)之三聯式發票扣抵聯及收執聯C.會員之身分證或駕照影本D.行照影本E.車輛進廠證明向服務廠商申請費用補償。服務廠商於接獲持卡人申請後7日內完成確認手續,並依高速公路局「高公局/公路總局公告之小型車拖救基本費率」規定之金額支付予持卡人。
      5. 全輔作業:
        登錄車輛因前輪驅動後輪咬死、後輪驅動前輪咬死或四輪驅動車及經判定作業需使用全載、輔助輪式拖救時,由服務廠商提供白金卡等級(含)以上全載、輔助輪式拖救服務,經服務廠商判斷需使用特殊作業拖運時,則由廠商直接向車主報價收費。
    2. 急修服務,提供白金卡等級(含)以上登錄車輛下列服務::
      1. 免費代送燃料油服務,油資須依加油站發票向持卡人收取。
      2. 免費送冷卻水服務。
      3. 免費更換備胎(更換車胎工具及備胎由持卡人自備)、充氣服務,但車胎若因改裝或螺絲過緊無法以人工拆卸者,概以拖吊至服務廠或就近輪胎行由持卡人另行處理。
      4. 免費電瓶接電啟動服務,但接電會影響車輛電子儀器或不宜接電者,概以拖吊至服務廠或電機行由持卡人另行處理。
      5. 登錄車輛如位於法令不得實施急修之路段如高速公路、一般高架橋及快速道路等地點,前述(1)至(4)之急修服務概以故障拖吊服務處理。
    3. 特殊狀況處理:
      提供白金卡等級(含)以上登錄車輛免費特殊狀況處理(如故障地點位於地下室或立體停車場、陷入溝洞、架於安全島或凸起物等需動用吊桿處理者)。
    4. 須由持卡人自行付費之項目詳參「汽車道路救援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表」(如附表),摘要如下:
      1. 登錄車輛請求拖吊服務,其拖吊里程數逾免費拖吊服務里程部分,持卡人應依每公里50元整計付費用;未滿1公里者,以1公里計。
      2. 實施拖吊路程中所需之門票、高速公路通行費、停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負擔。
      3. 持卡人於拖救車承載安全範圍內要求載貨時,需另行支付載重費,費用依現場狀況議價。
      4. 派車抵達登錄車輛故障或事故現場,如因可歸責於持卡人之事由,致不能立即進行作業,等候超過30分鐘以上時,持卡人應支付待時費每小時350元。(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惟未滿半小時者,不予計算)。
      5. 登錄車輛請求服務,若故障現場狀況非服務車輛所能排除,須委託大型吊車或特殊機械處理者,所需費用經持卡人同意負擔後,始提供服務。
      6. 登錄車輛拖吊至持卡人指定之服務廠後,須由該服務廠拖吊至另一服務廠時,視為車輛運送服務,該服務由持卡人與服務廠商另行議價,經持卡人同意報價後,始提供服務。
    5. 其他注意事項:
      1. 服務範圍:台灣本島境內救援車輛所能行駛及作業之道路。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提供道路救援服務:
        1. 登錄車輛位於地下室、積水、污泥等服務人員難以進入或難以實施服務之地點、場所或狀況者。
        2. 因風災、水患、暴動、戰爭等天災人禍或不可抗力因素,致難以或無法提供服務者。
        3. 登錄車輛於實施本服務時,持卡人或駕駛人須在車輛現場且除經服務人員同意或持卡人另行付費外,車上不得留有人員、貨物或其他任何貴重物品,須為空車狀態。如有必要,服務人員得會同持卡人共同檢視車箱,否則服務廠商得拒絕提供服務。
    1. 如有服務不週,請致電服務廠商申訴專線:0800-889-885或本行客服專線:412-2222(單一代表號,手機請加撥區域碼02)。
    2. 營業日之定義:週一至週五AM08:30~PM5:30,不含國定例假日。
    3. 同一天第二次(含)以上相同之服務,持卡人需依「汽車道路救援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表」卡友優惠價收費標準自行付(如附表)。
    4. 會員車號異動(如購買新車):
      金卡等級(含)以上會員資料異動,請上網(本行官網 >信用卡>卡友權益/服務>道路救援>立即登錄)或以電話語音4122222按816、傳真方式02-25502290辦理。異動後4個營業日生效
    5. 無論持有本行信用卡多寡,優惠內容皆以最高等級之信用卡為主。
    6. 持卡人故障車輛申告,地點錯誤、移動車輛、超過15分鐘取消服務案件及二次出車,廠商加收出車未遇之空趟費用,計入持卡人使用之次數。
    7. 本活動所提供之服務,皆由服務廠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持卡人因服務與廠商間所生之任何糾紛概與本行無關,但本行將盡最大誠意協調服務廠商加以處理與解決。
    8.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本行及合作夥伴得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本行有權隨時調整,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並刊登於本行相關媒體 (如卡友情報站、網站等)或各營業單位,本活動相關資訊均以最新公佈之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