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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東方宇逸貴賓室
  2.           使用航廈: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出境四樓管制區。 
  3. 東方宇逸貴賓室無內容

活動期間:

  1.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

  1. 使用方式:
    1. 直接憑本行有效之信用卡及登機證進入使用。倘未出示,須依現場公告收費標準繳費,事後不得申請折扣或退費。 
    2. 紅利點數之持卡人及頂級卡客戶倘符合活動辦法規範(註),得享有免費使用貴賓室之服務。倘未符合免費使用資格或使用超過次數之持卡人或攜伴同行,享優惠價900元/人次,於廠商向本行請款時,計入持卡人信用消費帳款中收取。 
      1. 註:紅利點數-憑紅利積點15,000點可折抵持卡人本人「機場貴賓室」一人次之使用費,統一由正卡信用卡帳戶的 紅利點數餘額中扣除。
      1. 註:於使用當次之前6個月內(按月起算,非以日計算),凡持本行 VISA 無限卡或 mastercard 世界卡刷卡支付本人使用當次出國國際線全額機票或國外旅遊團費金額 80%以上,且付款金額單筆達新臺幣(下同)2萬元者,可享 1 次免費機場貴賓室服務;付款金額單筆達4萬元者,當次最多可享 2 次免費機場貴賓室服務。每歸戶 1 年累計限使用4次免費機場貴賓室服務(正、附卡合併計算),若持卡人同時持有本行 VISA 無限卡及 mastercard 世界卡,則全年最高免費使用機場貴賓室服務仍為 4次,不予累計。
  2. 紅利點數兌換注意事項:
    1. 持卡人得依本活動辦法辦理兌換,但需無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1. 所持信用卡已被本行強制停卡、自行取消或申報遺失尚未補發者。
      2. 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及本活動辦法相關規定者。
      3. 未按時繳付帳單所列示之最低應繳金額者。
      4. 已為本行催收帳戶或信用管制戶者。 
    2. 持卡人如有前項情形之一者將發生如下之結果: 
      1. 持卡人立即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2.  如有前項第3款所述情形,持卡人於事後已繳清最低應繳金額者,經本行同意後,方可回復其喪失之權利。
  3. 注意事項:
    1. 同行貴賓為兩歲未滿的小朋友由持卡人陪同下免費。 
    2. 貴賓室之經營權及維護作業均由貴賓室負責,本行無經營管理權,如貴賓室所提供之設施、營業時間、攜伴人數及年齡限制、相關限制及免費使用規定變動,悉依貴賓室公告為準;持卡人使用前應自行至貴賓室官網或現場查閱公告內容,以維護您的權益。 
    3. 為維持貴賓室使用品質,貴賓室人員可能視當時貴賓室使用狀況而限制進入貴賓室人數。 
    4. 持卡人、同行貴賓與貴賓室間,因使用貴賓室所生之任何糾紛皆與本行無涉。 
    5. 持卡人與同行貴賓皆須遵守貴賓室之相關規定,本行不負責持卡人或同行貴賓因未遵守使用規定而被拒絕進入之損失。 
    6. 倘持卡人(包括任何與持卡人同行貴賓)使用失效之信用卡使用本服務時,應由持卡人自行支付貴賓室之費用。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本行及合作夥伴得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本行有權隨時調整,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並刊登於本行相關媒體(如卡友情報站、網站等)或各營業單位,本活動相關資訊均以最新公佈之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