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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東方宇逸貴賓室
  2.           使用航廈: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出境四樓管制區。 
  3. 東方宇逸貴賓室no content

活動期間:

  1.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使用資格:


  1. 機場貴賓室
    機場貴賓室加碼服務
    紅利點數兌換
    適用卡別
    VISA無限卡、
    mastercard世界卡、
    馬偕認同卡(世界商務)
    VISA無限卡、
    mastercard世界卡、 
    馬偕認同卡(世界商務) 
    紅利點數持卡人
    使用資格
    115年度持VISA無限卡、mastercard世界卡、馬偕認同卡(世界商務)刷機票全額或團費8成且單筆達2.5萬元,可免費兌換1人次機場貴賓室服務,單筆達5萬元可兌換2人次,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115年度使用VISA無限卡、mastercard世界卡、馬偕認同卡(世界商務),新增累積一般消費達80萬元即可加贈4人次機場貴賓室,或每達20萬元可額外加贈1人次,最多加贈4人次,消費金額及附加服務使用次數皆為正、附卡合併計算,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憑紅利積點15,000點可折抵持卡人本人「機場貴賓室」一人次之使用費,使用服務時請出示本人有效之本行信用卡及登機證辦理。
    使用次數
    每歸戶2人次(正、附卡合併計算)
    每歸戶4人次(正、附卡合併計算)
    無限制
    服務廠商
    1. 東方宇逸貴賓室(國內) 2. 環亞機場貴賓室(國內、國外) 
    1. 東方宇逸貴賓室(國內) 2. 環亞機場貴賓室(國內、國外) 
    1. 東方宇逸貴賓室(國內) 2. 環亞機場貴賓室(國內、國外) 
    補充說明: 
  2. 1. 115年機場貴賓室若持卡人同時持有本行 VISA 無限卡、 mastercard 世界卡及馬偕認同卡(世界商務),則全年最高免費使用機場貴賓室服務仍為2 次,不予累計。 
  3. 2. 115年機場貴賓室累積加碼之一般消費金額以VISA無限卡、mastercard世界卡、馬偕認同卡(世界商務)計算,依入帳日計算,不含持卡人其他卡片之消費。若持卡人同時持有本行 VISA 無限卡、 mastercard 世界卡及馬偕認同卡(世界商務),則全年最高免費使用機場貴賓室服務仍為4 次,不予累計。 
  4. 3. 不列入一般消費之帳款項目:使用全支付綁卡消費、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大全聯)、預借現金、代繳公用事業費、停車費、各項稅款、學費、學雜費、循環信用利息、信用卡自動儲值金、icash Pay之超商消費、申購基金、電信費、政府規費、繳納各項監理資費、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罰鍰、公務機關費用、eTag自動儲值、醫療費用、分期付款交易、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歐盟地區國家實體交易、透過各繳費平台(醫指付APP、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全國繳費網平台等)、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超商、速食店等)、Viagogo及投資平台 (如:etoro、BINANCE、PLUS500、SWISSQUOTE、TradeNation、WIREX等)、信用卡年費費用、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費、換卡費、違約金、國外交易服務費、各項服務費及其他本行新增之項目等。 

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

  1. 使用方式:
    1. 正、附卡使用次數合併計算,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信用卡及登機證。倘使用本項優惠時,未出示本人有效之本行信用卡及登機證,須依現場公告收費標準繳費,事後不得申請折扣或退費。 
    2.  倘未符合免費使用資格或使用超過次數之持卡人或攜伴同行,需自行負擔使用費900元/人次,於廠商向本行請款時,計入持卡人信用消費帳款中收取,每一筆自費價會佔用1次全年免費使用貴賓室次數。 
    3.  當卡友使用紅利點數以銀行端進行扣點作業時所檢核之點數資料為準,憑紅利積點15,000點可折抵持卡人本人「機場貴賓室」一人次之使用費,統一由正卡信用卡帳戶的紅利點數餘額中扣除,若經本行查核持卡人已使用本優惠而點數不足扣抵時,或不符合本行規定者,本行將自上開信用卡帳單中向持卡人收取「服務處理費」每人次新臺幣900元。
  2. 紅利點數兌換注意事項:
    1. 持卡人得依本活動辦法辦理兌換,但需無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1. 所持信用卡已被本行強制停卡、自行取消或申報遺失尚未補發者。
      2. 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及本活動辦法相關規定者。
      3. 未按時繳付帳單所列示之最低應繳金額者。
      4. 已為本行催收帳戶或信用管制戶者。 
    2. 持卡人如有前項情形之一者將發生如下之結果: 
      1. 持卡人立即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2.  如有前項第3款所述情形,持卡人於事後已繳清最低應繳金額者,經本行同意後,方可回復其喪失之權利。
  3. 注意事項:
    1. 同行貴賓為兩歲未滿的小朋友由持卡人陪同下免費。 
    2. 貴賓室之經營權及維護作業均由貴賓室負責,本行無經營管理權,如貴賓室所提供之設施、營業時間、攜伴人數及年齡限制、相關限制及免費使用規定變動,悉依貴賓室公告為準;持卡人使用前應自行至貴賓室官網或現場查閱公告內容,以維護您的權益。 
    3. 為維持貴賓室使用品質,貴賓室人員可能視當時貴賓室使用狀況而限制進入貴賓室人數。 
    4. 持卡人、同行貴賓與貴賓室間,因使用貴賓室所生之任何糾紛皆與本行無涉。 
    5. 持卡人與同行貴賓皆須遵守貴賓室之相關規定,本行不負責持卡人或同行貴賓因未遵守使用規定而被拒絕進入之損失。 
    6. 倘持卡人(包括任何與持卡人同行貴賓)使用失效之信用卡使用本服務時,應由持卡人自行支付貴賓室之費用。 
    7. 各地機場貴賓室之經營權及維護作業均由各機場貴賓室負責,本行僅係提供持卡人得以免費或優惠價格使用貴賓室之優惠,無經營管理權,如各地機場貴賓室所提供之設備、攜伴人數及年齡限制、開放時間或免費使用規定變動,請依現場貴賓室規範內容為準。 
    8. 為維持貴賓室使用品質,貴賓室人員可能視當時貴賓室使用狀況而限制進入貴賓室人數。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本行及合作夥伴得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本行有權隨時調整,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並刊登於本行相關媒體(如卡友情報站、網站等)或各營業單位,本活動相關資訊均以最新公佈之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