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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介紹

  1. 彰銀信用卡國際機場停車服務活動辦法

溫馨提醒:

  1. 停車場相關規範及發生額外收費問題皆以停車場現場公告為主,本行現行配合之停車場為偉詮、星威及大園停車場,入場皆需繳交車鑰匙,倘持卡人無法配合停車場公告,恕無法提供免費使用服務。113年度機場停車不採取預約停車,欲使用此項服務時,建請於使用前撥打聯絡電話向停車場詢問當下停車概況,惟指定停車場之停車位有限,無法提供預約、保留服務,實際車位以現場提供為準,停滿為止。

活動期間:

  1.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使用資格:

  1. 使用當次之前6個月內(註),有消費8成以上國外旅遊團費或全額國際航線機票,且付款金額單筆達新臺幤(下同)2萬元者,得於本活動辦法期間內,依持有卡別規定,享有機場停車服務,採歸戶計算(正、附卡合併計算)。 
    1. 註:6個月內之計算方式以持卡人交易日計算,為按「月」計算,非以「日」計,以持卡人消費之當月起算(非以請款月份起算),若為月底日消費,亦計算為第一個月。舉例:113年1月10日刷卡消費可使用至113年6月底,113年4月30日刷卡消費可使用至113年9月底…以此類推。
  2. 為考量持卡人有跨年度使用機場停車之需求,採下列方式: 
    1. 於112年8月刷卡符合使用資格者,可於113年1月底前使用完畢,112年9-12月刷卡符合使用資格者,可於113年2月底前使用完畢,使用次數計入113年度。
    2. 於113年8月刷卡符合使用資格者,可於114年1月底前使用完畢,113年9-12月刷卡符合使用資格者,可於114年2月底前使用完畢,跨年度使用次數計入113年度。

符合使用資格者,停車次數及天期:

  1. 頂級卡﹝VISA無限卡、mastercard世界卡、馬偕認同卡(世界商務卡等級)﹞:限一年6次,每次最長15天。 
  2. 白金卡等級(含)以上 (不含頂級卡):限一年4次,每次最長10天。

登錄作業:

  1. 登錄方式: 白金卡等級(含)以上持卡人:開卡時本行將會自動登錄;未於信用卡申請書上填車牌號碼者,可選擇上網(www.bankchb.com >信用卡>卡友權益/服務>道路救援>立即登錄)、電話語音4122222按816、傳真02-25502290或郵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277號5樓 方式辦理登錄車牌號碼,車牌號碼最遲需於使用停車服務前4個營業日完成登錄。 
  2. 有效期限: 自登錄日(不含)起4個營業日後生效,有效期限一年,最長至113年12月31日。只要持續刷卡消費(於登錄有效期限內,至少消費一筆,不限金額),本行就會於到期時自動續登。 
  3. 每一持卡人(以ID計算)限登錄一輛車,每年限變更一次(當年度已變更車牌號碼,不得於當年度要求變更後再變更回初始登錄之車輛)。
  4. 登錄車輛限領用小型牌照之自小客、廂型車及3.5噸以下之小貨車為限。恕不接受營業車、競技車及3.5噸以上車輛辦理登錄手續,公司車及租賃車需事前登錄始能使用。

停車服務:

  1.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停車服務:
    1. 服務停車場:
      1. 偉詮停車場:桃園市大園區平安路91-1號,電話:(03)386-0099。
      2. 星威停車場:桃園市大園區平安路166號,電話:(03)386-6777。
      3. 大園停車場:桃園市大園區中正東路437-1號,電話:(03)385-2888。
      4. 會員服務專線: 服務廠商(行遍天下)國內免付費電話0800-889-885;國外付費電話8862-8195-3532。
    2. 會員車輛欲使用此項服務時,建請於使用前撥打聯絡電話向停車場詢問當下停車概況,惟指定停車場之停車位有限,無法提供預約、保留服務,實際車位以現場提供為準,停滿為止,不另行公告;倘現場已無車位可安排,則需自費至其他停車場停車,白金卡等級(含)以上請於自費停車前與服務廠商(行遍天下)聯繫,撥打會員服務專線,以協助辦理退費,惟請留意日退費限額為280元。退費客戶的必備文件簡訊:停車簽單(註明:卡號、姓名、車號)+發票抬頭:祥碩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統編:16784078)+存摺影本,資料請掛號寄至23144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3號10樓財會組收。查詢退費進度請於掛號寄出三個工作天後上班時間電洽02-5599-9999#6825、2648查詢。
    3. 白金卡等級(含)以上持卡人使用超過本行免費停車天數時,超逾天數於該次使用期間內依定價八折計費(目前折扣後為280元/日),直接由廠商向持卡人以本行信用卡扣繳。倘白金卡等級(含)以上於符合天期內使用機場停車服務,惟未符合本行免費使用資格者,則事後彰銀將依280元/日計費,向持卡人信用卡鋪帳。遇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期間使用停車服務(依人事行政局規定)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外環停車場之停車費用收取優惠折扣暫停使用,持卡人使用超過免費停車之天數均須依照定價付費。
    4. 現場服務時持卡人必須在現場,若信用卡未隨身攜帶者或非持卡人本人,必須自行支付當次停車費用,事後亦不得申請退款。
    5. 持卡人使用本服務時,可免費享有專車機場接送、暖車、打氣、充電、加水服務。
    6. 使用機場停車服務期間因故(如班機延誤)須延長使用天數時,須於原預約期間內撥打會員服務專線向服務廠商進行變更;倘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變更者,超逾原預約期間之部分則無法享有卡友優惠。 
  2. 高雄國際航空站停車服務:
    1. 符合免費服務資格之卡友,113年1月1起至113年6月30日得於使用機場停車服務後二週內憑抬頭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51811609)之三聯式發票扣抵聯及收執聯、電子發票或紙本發票向本行申請費用補償;自113年7月1日起於使用機場停車服務後二週內憑抬頭為『彰化銀行數位金融處(卡片營運)』(統一編號93219164)之三聯式發票扣抵聯及收執聯、電子發票或紙本發票向本行申請費用補償。本行完成確認手續後,將退還相關費用至其信用卡帳上抵扣信用卡消費款。 
    2. 寄送至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277號5樓數位金融處卡片營運,或親臨營業單位,委由營業單位內部發送至本處。

注意事項:

  1. 限持卡人登錄(登錄非預約)車籍資料之車輛,於登錄生效後始得享有此項免費停車服務。
  2. 持卡人每次每車僅限使用一張信用卡之優惠,不得合併使用二張以上。
  3. 金卡、普卡不適用免費出國停車服務。
  4. 本項停車優惠不得與其他停車優惠合併使用,臨時停車或非出國停車,不適用本優惠。
  5. 停車場之服務只供停車,並不負保管之責。
  6. 停車日與取車日均以一日計算,各停車場收費標準,依其公告之訂價。
  7. 各停車場可使用之停車位悉以現場實際狀況為主,停車位有限,停滿為止,如遇有停車場滿場時將不開放車輛入場停放或候位,本行將不另行公告。連續假日人潮眾多,建議儘早規劃前往機場之時間及方式,預留充裕時間辦理登機手續以免延誤行程。
  8. 合作停車場倘遇現場無車位時僅接受簽約銀行持卡人之車輛排隊入場,入場停車後停車場可能會請持卡人留下鑰匙方便停車場移車,停車相關事項由持卡人與停車場自行處理,若有疑義請現場與停車場人員反映處理。
  9. 停車場至機場之免費接泊人數與行李數依停車場公告為準。 
  10. 免費權益計算以入場日為標準,若停車出場日為跨年度,視為使用113年度免費權益。 
  11. 如超過免費停車天數權益規範,由持卡人於停車場現場依停車場規定之費用自行結清,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期間(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不適用優惠價格均須依照停車場定價付費。
  12. 停車時及取車時請與服務人員共同檢視持卡人的車況,包括車輛外觀及里程數,並請將車內貴重物品帶離停車場,車輛於離場後不得再申請理賠。 
  13. 請持卡人務必於回國取車時檢查車輛是否受損,並當場向停車場人員反應,若作業不慎造成車輛受損相關規定請依停車場管理規範辦理。
  14. 本活動所提供之服務,皆由服務廠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持卡人因服務與廠商間所生之任何糾紛概與本行無關,但本行將盡最大誠意協調服務廠商加以處理與解決。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本行及合作夥伴得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本行有權隨時調整,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並刊登於本行相關媒體 (如卡友情報站、網站等)或各營業單位,本活動相關資訊均以最新公佈之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