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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投信經理之「宏利亞太入息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宏利中國離岸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基金名稱後警語變更
- 一.依據宏利投信民國(下同)114年4月15日宏投字第1140000065號函辦理。
- 二.旨揭基金之基金配息可能涉及收益平準金,故依據114年2月26日中信顧字第1140050801號函令檢送之最新「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規定,於基金中文名稱後加註警語。
- 三.基金中文名稱後警語變更如下,並自114年4月30日(含)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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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前變更後宏利亞太入息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宏利亞太入息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宏利中國離岸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宏利中國離岸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
- 四.致投資人通知信、基金中文名稱及警語變更前後對照表詳如附件一、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