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將裝置改以直向瀏覽,以獲得最佳效果。
e財寶推薦友禮,開戶禮金送
活動期間: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活動對象:e財寶數位帳戶客戶
- 1. 第一重-推薦抽(下稱第一重活動)
- 抽獎資格:活動期間內,提供「寶迷推薦專屬碼」予被推薦人(不含自我推薦及行員推薦專屬碼),輸入並完成開戶,即成功完成推薦,推薦人每成功推薦一位新客戶開立「e財寶數位帳戶」,可獲的1次抽獎機會;推薦二位,則可獲得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推薦人不限推薦次數。
- 抽獎獎項:
活動獎項
名額
【推薦獎】iPad 10 (Wi-Fi 256G) 市價19,900元
3名
- 2. 第二重-多多推薦加碼抽(下稱第二重活動)
- 抽獎資格:符合「第一重活動」抽獎資格之推薦人,成功推薦達10戶(含),即可享有「第二重活動」抽獎機會。
- 抽獎獎項:
活動獎項
名額
【加碼獎】iPhone 14 (256G) 市價31,400元
3名
- 3. 加倍機會
- 活動期間第一、二重活動成功推薦達10戶(含)以上,還享有2倍抽獎機會(舉例:推薦20位,抽獎機會40次;推薦42位,抽獎機會84次),推薦越多中獎機率越高。
注意事項:
1. 彰銀e財寶數位帳戶之用戶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說明之規範,經查核若有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定者,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得追回金額獎項。
2. 倘發送送禮金當日被推薦人之彰銀e財寶數位帳戶發生失效(如結清銷戶、暫停、凍結或列為警示帳戶),致送禮金無法順利發送者,視同被推薦人自願放棄權益,如帳戶失效情形以解除,亦不得要求補發。
3. 被推薦人限於活動期間內首次開立彰銀e財寶數位帳戶,始得符合回饋資格,另112年1月1日前曾開立彰銀e財寶數位存款帳戶成功者不予列計活動資格。
4. 活動結束後,針對符合活動送禮金資格之客戶,依被推薦人開戶成功時間順序提供獎勵,回饋方式採事後回饋,預計於112年5月底前統一撥入被推薦人之未結清e財寶數位帳戶中。
5. 本活動獎項之規格以實物為準,恕不提供選色、退換服務。相關產品問題、維護及保固,需依該品牌業者相關規定辦理,與本行無涉。
6. 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或錯誤填載,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得請求民、刑事損害及訴追之責。
7. 得獎人僅限得一個獎項,如因提供資料缺漏、資料不符等其他因素,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者、送達獎品,或拒填相關領獎單據致無法領獎時,視同自願放棄得獎及領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及補寄獎品,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8. 本行將於活動結束後以隨機方式抽出得獎者獲得贈品,中獎名單將於本行官網公佈,中獎獎項不得要求更換規格,恕不折現,且不得補貼現金或兌換其他贈品,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無法提供,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主辦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本年度兌領獎品價值累計超過新台幣1,000元,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贈品價值為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本行將代扣得獎人需繳納之10%機會中獎所得稅。
10. 得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11. 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僅於本次活動範圍內使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者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
12.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始參加者所得獎、登錄、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3. 本活動之得獎資格均以本行電腦系統紀錄為準,本行有權檢視各項抽獎及相關紀錄,對於以偽造、詐欺冒名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之用戶,經查證屬實者,本行有權取消參加抽獎及得獎資格之權利。
14. 本行保留修正、暫停與終止本活動,及審核本活動參加者,得獎者與獎者資格之權利,詳細活動辦法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若遇獎品停產、缺貨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取得活動獎品時,本行保留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之權利,如有問題請洽詢各分行或克服專線02-41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