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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邀您喝米其林推薦好湯,雙月刷卡滿388元贈50元刷卡金!
活動期間:112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適用卡別:彰銀信用卡(不含VISA Debit卡)
活動內容:
- 1. 活動期間內於本行官網登錄活動後,至雙月食品社8家實體門市刷本行信用卡單筆消費滿388元,即享50元刷卡金回饋。
- 2. 每月活動回饋限量500筆,正附卡合併計算,每月每歸戶回饋上限200元。
- 【雙月食品社分店資訊】
- 青島店: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6之2號
- 濟南店: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7號
- 光復店: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60巷42號1樓
- 八德店: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447-1號
- 森林公園店: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52號
- 南港店: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66巷9號1樓
- 板橋店: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8巷69號
- 北投店:台北市北投區光明路228號
注意事項:
- (一) 正卡持卡人須於活動期間於彰化銀行網站成功完成登錄作業後(彰銀官網--信用卡--優惠訊息/登錄--活動登錄),以彰銀信用卡於雙月食品社實體門市刷卡結帳方得享有刷卡金回饋資格,且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每單筆刷卡滿額消費限回饋乙次,單次消費不累贈,正附卡合併計算,限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
- (二) 刷卡金回饋贈送每月限量500筆,贈完為止,每月每ㄧ歸戶 (正附卡合計)回饋上限為200元;活動期間僅須登錄一次,正卡持卡人成功登錄後之新增消費方符合回饋計算。
- (三) 活動所享有之現金回饋將於113年1月底前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限抵扣持卡人信用卡消費款,不得要求轉發現金或申請溢繳款領回。
- (四) 若因交易失敗、退貨、取消訂單、該金額將予以扣除後計算回饋金額;如遇分期交易,以分期前總金額一次計算請款日期及金額。
- (五) 本活動消費金額係指消費日介於112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且商店請款於113年1月15日前完成入帳,方得列入計算。
- (六) 本活動雙月食品社定義:本行將依據特約商店向其請款銀行(收單機構)登錄之特約商店代號、端末機號碼及行業別代碼,且以新臺幣為刷卡幣別之交易,相關通路認定仍以彰化銀行系統判斷為準。倘因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約商店代號及行業別代碼與其對外識別不相符者,本行仍以其登錄之特約商店代號及行業別代碼判斷。
- (七) 活動期間內每ㄧ歸戶(正附卡合計)之消費將採正負相抵方式計算,如該筆消費有刷退交易,正負相抵後之新增消費淨額須為「大於或等於本活動指定門檻消費金額」,方符合現金回饋資格。
- (八) 如使用第三方支付(包含但不限Line Pay、街口支付、Pi 行動錢包、歐付寶等)進行交易,致交易之代碼與本行所指定之代碼不符或無法辨識,恕不提供回饋。
- (九) 如遇餐廳因刷卡系統線路無法連線,餐廳與彰化銀行保留無法給予優惠之權利。
- (十) 活動期間至刷卡金回饋時,卡片須為有效卡且無逾期繳款之情形,倘持卡人有發生停卡(含申請停用及遭強制停用)或發生扣款不足等違反持卡人與彰化銀行間約定條款之情事,彰化銀行將取消持卡人參加活動之資格。持卡人未折抵完畢之回饋金,如持卡人之信用卡契約終止,不論終止原因(如卡片遭強制停用、卡片有效期限屆滿或持卡人主動註銷等)為何,持卡人已取得但尚未折抵之回饋金將全數失效。
- (十一)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彰化銀行及合作夥伴得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 (十二) 彰化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彰化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 (十三) 彰化銀行及雙月食品社有權檢視各項交易行為,倘涉及不當行為,將排除參與本活動,並隨時調整、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本活動相關資訊均以彰化銀行官網最新公佈之內容為準,無須事先通知。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循環信用年利率:8.63%-15%
循環信用利率之基準日104年9月1日;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金額之3.5% ;信用卡各項費用查詢:請見本行網站(www.bankchb.com)
或洽客服專線0800-365-889/412-2222(全省單一代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