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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販超市】10大量販超市享分期,彰銀讓您輕鬆買個夠

  1. 分期圖

活動期間:113/1/1至113/12/31 

適用卡別:彰銀信用卡(不含商務卡、VISA Debit卡)。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成功登錄本活動後,於家樂福、家樂福便利購、大潤發、愛買、楓康超市、Mia C'bon、大買家、喜美超市、東倉超市、814超市,刷彰銀信用卡單筆消費達新臺幣3,000元(含)以上,享3期、6期、12期分期付款0 利率優惠

注意事項: 

(一)持卡人需於活動期間至彰化銀行官網之活動登錄專區登錄分期期數,限以正卡人資料登錄,正卡申請成功者,附卡亦得享有同等分期優惠。未完成登錄者,恕無法參加本活動;活動期間僅需登錄一次,每人限申請一種分期期數,且選擇後不得更改,惟不提供登錄前之消費分期優惠;已登錄活動者免重新登錄,系統將自動延續登錄,如欲變更登錄資訊請洽彰化銀行客服專線412-2222。 

(二)持卡人須於上述指定通路之適用店家進行交易始享有本活動分期(排除自動加值及店外消費),該交易須於信用卡帳單明細明確顯示指定通路之適用店家名稱(包含家樂福、家樂福便利購、大潤發、愛買、楓康、Mia C'bon、大買家、喜美超市、東倉超市、814超市),惟不限實體通路、網路之交易皆可分期,相關通路及帳單明細上所載內容之認定仍以彰化銀行系統判斷為準。 

(三)分期付款需於信用卡原額度可用餘額內承作,若超過原額度可用餘額,超過可用餘額之金額自動改以一次付清方式處理,可用餘額內之金額仍享免息分期。 

(四)參加分期活動之每期分期金額將於每月信用卡對帳單中列入最低應繳款;分期金額與分期利息尚未全部結清時,未結清部份仍會佔用個人可使用之信用額度。 

(五)分期付款期間,倘持卡人有發生停卡(含申請停用及遭強制停用)或發生扣款不足等違反持卡人與彰化銀行間約定條款之情事,分期未償還之款項立即視為全部到期。 

(六)彰化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彰化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七)活動期間內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彰化銀行之事由,彰化銀行得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彰化銀行相關規定辦理。 

(八)彰化銀行有權檢視各項交易行為,倘涉及不當行為,將排除參與本活動,並隨時調整、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本活動相關資訊均以彰化銀行官網最新公佈之內容為準,無須事先通知。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循環信用年利率:8.63%-15%
循環信用利率之基準日104年9月1日;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金額之3.5% ;信用卡各項費用查詢:請見本行網站(www.bankchb.com)
或洽客服專線0800-365-889/412-2222(全省單一代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