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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好棒Bond」- 最低1,000美元/1,000澳幣起可投資特定外國債券

  1. 外國債券最低申購門檻只要1,000美元/1,000澳幣起 再享申購手續費5折優惠

活動期間:

  1. 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

適用通路:

  1. 個人網路銀行(含彰銀行動網APP)

優惠內容:

  1. 透過本行個人網路銀行(含彰銀行動網APP)申購海外債券並成功扣款,即可享該筆申購標的申購手續費5折之優惠,其他相關費用(例如:信託管理費、通路服務費等)仍應依本行收費標準辦理。

適用標的:

  1. 商品代碼
    債券名稱
    幣別
    面額
    最低申購張數
    BF01
    美國政府2025年到期公債(一)
    USD
    100
    10
    BF02
    美國政府2027年到期公債(二)
    USD
    100
    10
    BF03
    美國政府2040年到期公債
    USD
    100
    10
    BF04
    美國政府2041年到期公債
    USD
    100
    10
    BF05
    波克夏海瑟威金融公司2042年到期公司債
    USD
    1,000
    2
    BF06
    亞培公司2046年到期公司債
    USD
    1,000
    2
    BF07
    輝瑞大藥廠2049年到期公司債
    USD
    1,000
    2
    BF08
    蘋果公司2046年到期公司債
    USD
    1,000
    2
    BF09
    澳洲政府2039年到期公債
    AUD
    1,000
    1
    BF10
    澳洲政府2025年到期公債
    AUD
    1,000
    1
    *優惠活動適用標的依本行最新公告為準,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活動方式及活動最終解釋之權利。

投資外國債券可能負擔費用揭露如下:

  1. 1.申購手續費:信託金額(不含前手息)最高乘以1.5%。
    2.信託管理費:依信託金額按實際管理天數乘以年利率千分之二計算,於提前贖回或到期時於委託人贖回價款中扣收;受託人並得選擇於每年十二月底結算累計未收之信託管理費,並於次年一月自委託人指定帳戶中扣收,惟在受託人扣收前, 如遇投資標的贖回,受託人得逕自贖回價款中扣收。
    3.通路服務費:本費用將反應於委託人申購價格,不額外向委託人收取,每年收取費率範圍不得超過受理投資 該商品總金額之0.5%,全部年限收取之費率合計不得超過受理投資該商品總金額之5%。

注意事項:

  1. 優惠折扣以本行牌告手續費率為計算基礎。
  2. 上述標的債券價格以每日公布之債券報價進行交易。
  3. 本公告並非為外國債券之申購或贖回表示投資意見或推介。
  4.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英文公開說明書及商品說明暨風險預告書,充分評估商品投資特性與風險,本行不擔保商品之收益或盈虧,亦不分擔投資風險。
  5.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活動方式及活動最終解釋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為準。

債券風險:

  1. 最低收益風險/最大損失風險:在發行機構未發生信用風險的狀況下,投資期間依債券面額以年利率固定配息,並於商品到期時,由發行機構依債券面額100%償還商品計價幣別之本金。如發行機構發生信用風險,在最差狀況下,委託人將損失所有投資本金及利息。
  2. 法律風險:
    -國外投資標的係於國外證券市場交易,應遵照當地國家或地區之法令及交易市場之規定辦理,其或與我國證券交易法之法規不同。
    -委託人必須瞭解本商品之實際交易時間或與臺灣有時間落差,因此一旦確定交易將無法取消,也必須承受所有當地市場風險。
    -交易對象發行之投資標的規範可能以國外法令為準據法,並以英文版公開說明書或商品說明書為發行條件之主要依據,受託人所交付之通知書或其他有關委託人權益事項之資料,亦係依各該外國法令規定辦理,委託人應詳加閱讀及充分瞭解,自行決定是否投資並承擔投資風險。 
  3. 作業風險:公開說明書或商品說明書內所列舉之發行日、評價日、配息日、參與率、配息計算公式及提前贖回等發行條件,可能由於交易對象或複委任第三人之過失致未完全履行而生損害。
  4. 信用風險:委託人須承擔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交易對象及投資標的資產組合內各有價證券可能發生下市或其發行公司可能發生被併購、國有化、重整破產、解散或清算等情形,將可能無法全數償還委託人投資之本金及收益,故即使投資標的資產或發行公司目前債信評等極高,惟不保證未來不會發生價格或信用等風險。
  5. 委託人提前贖回/流動性風險:委託人於到期日前提前贖回持有單位數,可能會因市場波動或其他因素而發生本金折價之風險,亦即當市場價格下跌而委託人又選擇提前贖回時,可能會產生本金損失;債券之次級交易市場有無法或即時贖回之流動性風險存在,委託人提前贖回之指示無法保證成交,故委託人應審慎評估本身財務需求狀況。
  6. 匯率風險:投資標的係以外幣計價時,除實際交易產生損益外,申購、贖回與轉換可能具有匯率波動之匯兌風險;惟國內、外投資標的不得互為轉換;外幣信託資金與新臺幣信託資金亦不得互為轉換。
  7. 巿場風險:有價證券投資巿場,可能因重大政治事件、經濟大幅衰退或社會信心不足等環境因素,而造成整體巿場行情大幅下跌,以致於損及投資資產。
  8. 國家風險:發行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政治、經濟、戰亂或其他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委託人損失。
  9. 利率風險:投資標的自正式交割發行後,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mark to market value)將受計價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投資標的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下降,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損及原始投資金額;當該幣別利率調降時,投資標的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上漲,並有可能高於票面價格而獲得額外收益。
  10. 發行機構行使提前贖回風險: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商品權利,將縮短預期的投資期限及預期的投資報酬。
  11. 通貨膨脹風險:通貨膨脹將導致投資標的實質收益下降。
  12. 交割風險:商品之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或所連結標的之交易所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或市場變動等因素,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
  13. 再投資風險: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贖回商品權利,委託人可能無法就其所取得之金額再以相同的報酬率或是投資報酬再進行投資,將產生再投資風險。 
  14. 事件風險:投資標的可能因(但不限於)合併及出售、報價來源中斷、暫停買賣及稅務法律改變或其他重大事件而予以調整。如遇發行機構重整或遇其他重大事件,有可能導致債券評等下降(Bond downgrade)。 
  15. 稅賦風險:投資標的收益將受發行機構、所在國、交易所與委託人所屬稅賦影響,如遇相關稅務法規變更,投資收益將不等同於投資時之預期。
  16. 網路交易風險:如因電腦系統、電腦網路、行動裝置網路或電信線路故障、停電、第三人之行為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受託人無法依指示進行交易,委託人可能因此產生損失。 
  17. 具損失吸收能力債券 (Total Loss Absorbing Capacity TLAC)係為保護公眾利益或發行人因資產不足以抵償債務、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等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之情事,須依註冊地國主管機關指示以減記本金或轉換為股權方式吸收損失性質之債券。該債券發行機構屬於全球重要的系統性銀行之一,其所發行的債券屬 TLAC債務工具,當發行機構出現重大營運或破產危機時,得以契約形式或透過法定機制將債券減記面額或轉換股權,可能導致客戶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利息取消、債權轉換股權、修改債券條件如到期日、票息、付息日、或暫停配息等變動。
  1. 如有疑問,歡迎親洽彰化銀行各地分行或電洽客服中心專線
    市話請撥:0800-365-889(免付費服務專線)/412-2222(市話計費)
    手機請撥:02-41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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