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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低碳智慧納管貸款

貸款對象及資格

  1. 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之中小企業,且為下列二類之一:
    1. 第一類:朝低碳化、智慧化轉型業者。
    2. 第二類: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或獲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改善計畫之納管工廠業者。

二、 貸款用途及期間

    1. 資本性支出:
      1. 購建(修)廠房、營運場所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5年)。
      2. 購置機器設備(貸款期限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2. 週轉性支出:營運週轉金(貸款期限最長5年,含寬限期最長2年)。

貸款額度

    1. 資本性: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
    2. 週轉性:最高不超過3,500萬元。(不得循環動用及借新還舊)

貸款利率

  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計息。

補貼上限

  1. 每一企業利息補貼貸款額度上限3,500萬元。

補貼利率

  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補貼期限

  1. 最長一年。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成數

    1. 第一類:最低8成
    2. 第二類:一律9成

申貸期限

    1. 應於114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最遲應於114年12月31日以前動撥完畢。
    2. 本貸款利息補貼預算用鑿或已屆申請期限,停止受理貸款申請。
  1. 想要了解詳細的服務內容,歡迎來電洽詢本行各服務據點(另開視窗),或至企業融資線上申請服務(另開視窗)留下資料,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