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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紓困方案
舊貸展延及利息補貼
適用對象
- 受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1) 111年1月至111年12月起,任一個月營業額或連續二個月之平均營業額,較107年或108年同期、108年下半年平均營業額、109年、110年或111年任一個月營業額或連續二個月之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
- (2) 取得馬上辦服務中心資格認定函。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自112年4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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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有貸款(111/6/1前已貸放)展延及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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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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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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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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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高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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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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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2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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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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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延期間第一年免收信保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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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