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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貸款展延方案

適用對象

  1. 受疫情影響之僑臺商事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2. (1)自109年1月起任一個月、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任一季、半年或全年之營業額較【109年內任一個月、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任一季、半年或全年,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108年同期或同期月平均、107年同期月平均】之營業額減少達15%。 
  3. (2)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期間之營業額減少達15%,經金融機構認定屬實者。



申請期限

至112年4月30日止。

展延方案

  1. 展延期間
    含本金寬限期最長一年
    保證手續費
    展延期間第一年免收(第二年起依原信用保證條件辦理)
    信用保證成數
    依原貸款保證成數
    利息補貼
    得由本行向海外信保基金專案申請
     (詳情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

申請流程

  1. 1. 提出申請 (疫情期間,您可透過線上申請電洽往來分行申請辦理) 
  2. 2. 分行受理 
  3. 3. 進行評估審查 
  4. 4. 協助辦理展延/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