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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小頭家貸款

對象:

  1. 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商業或稅籍登記,僱用員工人數十人以下之營利事業。

用途:

  1. 為促進小規模事業發展,協助取得營運所需資金,活絡經濟動能,創造就業機會。

額度:

  1. 週轉性支出:每一事業申請本項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惟受災事業不受額度限制。
  2. 資本性支出:最高以不超過計畫經費之8成為原則,得由本行依個案情形調整。

期限:

  1. 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六年,含寬限期最長2年。
  2. 資本性支出:(1)廠房、營業場所(倘與其坐落之基地共同購買,則得包含土地)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二十年,含寬限期最長五年。(2)機器、設備:貸款期限最長七年,含寬限期最長三年。 
  1. 以上各期限得由本行依個案情形調整。

  1. 想要了解詳細的服務內容,歡迎來電洽詢本行各服務據點,或至企業融資線上申請服務留下資料,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