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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加速投資專案

對象:

  1. 取得經濟部資格認定核定函之廠商。

用途:

  1. 1.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
  2. 2.購置機器設備。
  3. 3.中期營運週轉金。

額度:

  1. 每一計畫貸款額度視申請人財務狀況核定,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之80%。

期限:

  1. 最長不得超過十年,寬限期最長三年。(中期營運週轉金最長不得超過七年)

  1. 想要了解詳細的服務內容,歡迎來電洽詢本行各服務據點,或至企業融資線上申請服務留下資料,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