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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微企業多元發展專案貸款專區

適用對象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且營業及票債信正常,非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並符合下列申貸資格之一者:
    1. 第一類:朝數位轉型、淨零轉型或通路發展,且申請日前最近六個月以內任一個月僱用員工數為三十人以下。
    1. 第二類:直接或間接受美國關稅影響且自114年3月12日起,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或任一個月之營業額,較113年同期月平均、113年下半年月平均或114年1月及2月平均之營業額減少達10%。

 貸款用途及期限

    1. 週轉性支出:營運週轉金,貸款期限最長六年(含寬限期二年)。
    2. 資本性支出:購置機器、設備(含運輸工具),貸款期限最長七年(含寬限期三年)。

 貸款額度

    1. 每一申貸事業總額度最高3,500萬元,其中購置機器、設備貸款用途依計畫實際需要,最高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

貸款利率

    1. 最高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0.5%機動計息。(實際依最終核貸結果為準)

利息補貼

    1. 每一申貸事業利息補貼貸款額度以新臺幣250萬元為上限,補貼利率上限為年利率1.5%,補貼期限最長6個月,如實際核貸利率及核貸期限未達補貼上限者,依實際核貸條件補貼。

申貸期間

  1. 依各類申貸事業於下列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
  2. 第一類:自114年1月15日至117年10月31日止。 
  3. 第二類:自114年8月7日至116年10月31日止。 

  1. 想要了解詳細的服務內容,歡迎來電洽詢本行各服務據點(另開視窗),或至企業融資線上申請服務(另開視窗)留下資料,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