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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投信經理之「摩根亞洲總合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及「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並調整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

說明:

  1. 依據摩根投信民國(下同)114年12月22日摩信(114)通字第1140000556號函辦理。
  2. 摩根投信為配合本基金實務作業酌修「摩根亞洲總合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基金代號:7110、7111)」第一條第十三款有關營業日定義文字及第14條「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條文內容,增訂無到期日次順位債券為投資標的並增訂相關投資限制,謹訂於115年2月2日為施行基準日。
  3. 另參酌現行信託契約範本,「摩根亞洲總合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基金代號:7110、7111)」及「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基金代號:7123、7124、71A1、0H07、0H08、0H09、0H10、0HA1、0HA2)」均增訂反稀釋費用機制,該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4. 前揭修訂內容業經金管會114年12月15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62470號核准在案。
  5. 旨揭基金之信託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修訂後之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摩根投信官方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