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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投信總代理之「摩根可持續基建基金(基金代號:1745、17D9)」清算乙案相關事宜說明

說明:

  1. 依據摩根投信民國(下同)114年12月30日摩信(114)通字第1140000564號函辦理。
  2. 摩根投信通知,本基金已於114年11月7日經金管會以金管證投字第1140360638號函核准終止信託契約並進行清算事宜。
  3. 截至114年12月22日本基金資產淨值約為1,080萬美元,已低於7,000萬美元(較小基金規模門檻),且未來成長潛力有限,境外基金管理機構認為終止本基金符合投資人的最佳利益,將於115年3月20日進行清算,相關作業時程說明如下:
    1. 停止接受新申購/新定期(不)定額/轉入交易日:115年1月16日(含當日)
    2. 既有定期(不)定額(不得增加扣款金額或扣款頻率)最後交易截止日:115年3月13日 
    3. 贖回及轉出截止日:115年3月13日(下稱「交易截止時間」) 
    4. 清算日:115年3月20日 
    5. 預計清算分配日:115年3月31日
  4. 投資人如擬於清算前轉換至任一摩根系列境外基金,可於115年3月13日前於本行營業時間內(下午3:30前)申請轉換或贖回,投資人無需負擔轉換手續費用。惟轉換時本行應收取轉換手續費新臺幣500元仍照常計收。
  5.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將於115年2月27日起開始處分本基金資產。若資產淨值低於500萬美元,本基金之投資組合將數轉為現金,屆時,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不再收取管理費,本基金可能無法維持原有之投資策略及限制。
  6. 本基金清算相關的法律、郵寄及行政費用,預估為30,300美元,將由本基金資產支付。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會預留此費用,並自115年1月16日之本基金資產中扣除。若實際費用低於預估,超出部分將返還本基金,並將按持有比例分配予截至交易截止時間持有單位數之投資人;如實際費用超過預估,差額由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承擔。 
  7. 當本基金的淨流出(例如:因買回申請)超過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預先設定的限額時,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可向下調整本基金每單位的資產淨值,以減輕預期的稀釋影響。有關調整機制的詳情,請參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中的「波動定價」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