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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投信經理之原新光系列22檔基金變更基金名稱並修訂信託契約部分條文及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
說明:
- 依據台新投信115年4月22日台新投(115)總發文字第00273號函辦理。
- 台新投信經理之原新光系列22檔基金變更基金名稱並修訂信託契約部分條文及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業經金管會115年4月10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34634號函核准。
- 基金名稱變更後,新舊基金名稱併陳一年,更名後之基金名稱及基金專戶名稱如附件。
- 旨揭22檔基金之信託契約修訂對照表如附件,修訂後之基金公開說明書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台新投信網站查詢。
- 22檔基金名稱變更基準日為115年7月13日。
- 配合現行基金信託契約範本增訂反稀釋費用機制,涉及反稀釋費用相關規範之實施日期將另行公告。
- 新光創新科技基金(基金代號:7324)、新光臺灣高股息基金(基金代號:7312、7313),投信委託集保辦理基金款項收付及轉申購之相關規範,實施日期定於11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