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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柏瑞投信變更公司名稱、總代理之境外基金及其所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名稱
- 1.柏瑞投信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請將原公司名稱「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PineBridge Investments Management Taiwan Limited)」變更為「大都會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MetLife Investment Management Taiwan Limited)」(下稱大都會投信)乙案 ,業經金管會於115年3月31日以金管證投字第1150334608號函核准變更,公司名稱更名基準日為115年10月1日,合先敘明。
- 2.旨揭境內外基金修訂公開說明書及更名,依據柏瑞投信民國(下同)115年8月31日柏信字第1150850098號函及115年8月28日柏信字第1150850093號函辦理,並經金管會分別以115年5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41114號函、115年6月16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43038號、115年7月14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44549號、115年8月4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46332號及115年8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51019號函核准辦理。
- 3.基金更名基準日為115年11月30日,變更基金名稱後,新舊基金名稱將併陳一年,變更前後之基金名稱詳如附件,修訂後之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及大都會投信網站(https://tw.investments.metlife.com)查詢。
- 4.本次投信更名僅係因集團最終控制股東變更而致,大都會投信法人主體及法律權利義務並未改變;另基金名稱之改變,對於基金投資方針、策略、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及受益人權益亦無影響。不會導致本基金之投資目標及政策發生任何變更,投資人毋須採取任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