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請將裝置改以直向瀏覽,以獲得最佳效果。

請將裝置改以直向瀏覽,以獲得最佳效果。

:::

彰銀勞資齊心團結,簽訂「團體協約」,共同打造友善職場。

  1.   彰化銀行與彰銀工會於5月14日簽訂「團體協約」,距94年3月15日首次簽訂團體協約以來,已歷經13年。
  2.   彰銀表示,為因應勞動政策及法令修改等變動,自103年8月起與彰銀工會代表重新啟動團體協約協商對話,將近四年,終於拍板定案,落實彰銀一家、勞資雙贏,並邁向新的里程碑。
  3.   本次團體協約簽訂之最大宗旨,在於將勞動關係及勞動條件明確化,以健全銀行業務發展及推動勞雇間的互相尊重。協約內容係經過勞資雙方代表充分討論,參酌勞工相關法令、金融同業團體協約版本後訂定。其中許多條文優於現行法令,例如每年事假14日、家庭照顧假7日及病假30日;員工因兵役或傷病留職停薪,期間病故或意外死亡者,將給予撫卹金,以照顧遺屬;為鼓勵員工參與公益,增訂骨髓或器官捐贈假,視實際需要給假等。此外,為增進勞資關係和諧,人事評議委員會保留一席委員,由工會推派代表參與。
  4.   彰銀團體協約之簽訂,充分展現勞資雙方齊心協力,致力於保障員工權益,穩固和諧勞資關係之決心。未來,彰銀上下一心,將持續提升經營績效,共謀企業永續發展。
  5. 發稿日期:107年5月14日
彰銀團體協約簽約1
彰銀團體協約簽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