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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譴責台新金任意發表不實言論,企圖影響司法判決。

  1.   有關報載「台新指出,彰銀今年6月16日舉行的董事選舉案,…是在財政部主導下,於選舉時,將有違法令而不具代表權的選票計為有效票」云云,台新金控指摘事項與事實不符,顯有企圖影響司法判決,本行強烈予以譴責且聲明如下:
  1. 本行第25屆董事之選舉結果,係經本行最高意思機關-股東會,由高達95.75%出席股東本於自由意志所為之決議,所有出席股東,依據法令及議程合法行使表決權,絕無台新金控指摘違反銀行法之情。
  2. 本行更換股務代理,係因原代理機構主動來函終止,本行為使服務全體股東之股務作業得順利進行,經本行董事會合法議決後,始更換股務代理機構,議決過程一切合法有效,並無任何違法之處。
  3. 本件訴訟正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法院定會充分、客觀審酌各項證據,秉公執法,作出公正判決,台新金控切勿對外任意發表不實言論。至於,台新金控援引其與財政部間確認契約關係存在訴訟之高等法院判決所為主張云云,目前財政部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依法該判決並無法律拘束力。
  1. 發稿日期:106年 10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