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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提供您多元化投資管道

  1. 自由轉讓,資金運用具彈性。
  2. 境內個人採分離課稅稅制,為高所得者合法節稅好工具。
  3. 企業資金調度好幫手。 
  4. 銀行發行NCD,安全投資有效益。

業務介紹

  1. 申購金額須為美元10萬元、澳幣10萬元、人民幣50萬元之倍數。
  2. 存款期限最短1週、最長1年。
  3. 不得中途提取或變更契約內容,到期自動轉入投資人外幣活期帳戶,不得辦理按月領息或自動續轉存。
  4. 採無實體方式發行,登錄於集中保管結算所。得經貨幣市場自由轉讓,惟其最終持有人,以集保結算所資料為準。

應注意事項

  1. 外幣NCD之利息所得應依短期票券課稅之規定,並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扣繳稅款(依法免予扣繳所得稅者除外)。如為個人採分離課稅;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將按給付額扣繳稅款,且利息所得應計入當年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稅額。
  2. 外幣NCD之利息所得稅及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等扣繳相關事宜,由集保結算所負責辦理扣繳。 
  3. 外幣NCD不納入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規定的存款保險範圍
  4. 由於外幣NCD可自由轉讓,故不提供存款餘額證明申請。
  5. 外幣NCD可做為擔保品。 
  6. 辦理外幣NCD須開立短期票券劃撥帳戶,並以外幣存款帳戶做為款項交割帳戶。
  1.  想要了解詳細的服務內容,歡迎來電洽詢本行客服專線412-2222,或可選擇與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