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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住宅補貼自購(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

產品特色

  1. 可受理他行轉貸之客戶。
  2. 政府利息補貼,負擔輕鬆。
  3. 房貸部分可再搭配政府優惠購屋專案 --- 財政部「 青年首次購屋優惠貸款」。

申貸對象

  1.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定符合規定條件並發予「自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

用途

  1. 購置房屋、修繕房屋。

貸款期限

  1. 自購(購置)住宅貸款:最長為30年,含寬限期最長5年。 
  2. 修繕住宅貸款:最長為20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貸款額度

  1. 自購(購置)住宅貸款:最高新臺幣250萬元整。
    註:103年度(含)以前之核定戶,額度最高為新臺幣220萬元。
  2. 修繕住宅貸款:最高新臺幣80萬元整。 
  3. 超逾優惠額度部份,可另搭配本行優惠專案。

手續費

  1. 依本行消費者貸款手續費收費標準計收。
  2. 相關條件以申請當時主管機關及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專案內容變更及依客戶實際條件保留核貸與否權利。 
  3. 各專案貸款內容及條件均有不同,如擬進一步了解,歡迎親洽本行各服務據點或服務專線:0800-365-889 / 41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