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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住宅補貼自購(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
產品特色
- 可受理他行轉貸之客戶。
- 政府利息補貼,負擔輕鬆。
- 房貸部分可再搭配政府優惠購屋專案 --- 財政部「 青年首次購屋優惠貸款」。
申貸對象
-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定符合規定條件並發予「自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
用途
- 購置房屋、修繕房屋。
貸款期限
- 自購(購置)住宅貸款:最長為20年,含寬限期最長5年。 註:100、101年度之核定戶貸款期限得為30年。
- 修繕住宅貸款:最長為15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貸款額度
- 自購(購置)住宅貸款:最高新臺幣250萬元整。
註:103年度(含)以前之核定戶,額度最高為新臺幣220萬元。 - 修繕住宅貸款:最高新臺幣80萬元整。
- 超逾優惠額度部份,可另搭配本行優惠專案。
手續費
- 依本行消費者貸款手續費收費標準計收。
- 相關條件以申請當時主管機關及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專案內容變更及依客戶實際條件保留核貸與否權利。
- 各專案貸款內容及條件均有不同,如擬進一步了解,歡迎親洽本行各服務據點或服務專線:0800-365-889 / 41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