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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自行質借業務

基金部位活起來,資金運用更靈活

產品特色

     
  1. 【資金運用超靈活】:
  2.   基金、借款雙向運用,輕鬆規劃自有資金。

貸款對象

  1. 依本行「信託投資商品業務專業投資人審核作業辦法」審核評估後,符合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及第五類之專業投資人。

資金用途

  1. 提供借款人消費、理財或週轉金所需資金, 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

貸款期限

  1. 最長1年。

擔保品

      
  1. 1.以客戶本人(含自然人及法人)為委託人暨受益人之受益權為限。
  2. 2.受益權標的以信託財產投資於下列具較高流動性與公開市場價格者,且以質借時本行有銷售之受益權投資商品為限,惟不含私募基金、母子基金或仍於閉鎖期之受益權:
  3.   (1)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4.   (2)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

貸款額度

            1. 1.依本行「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質借授信作業規範」及「擔保品處理作業規範」辦理。
            2. 2.依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區分:RR1~RR3最高5成;RR4或RR5最高4成。

            手續費

            1. 借款對象為自然人時,依「消費者貸款手續費收費標準」辦理。借款對象為法人者,依個案酌情收取手續費。

            其他注意事項

                
            1. 1.辦理新臺幣信託受益權質借以貸放新臺幣為限;辦理外幣信託受益權質借得貸放原幣別或新臺幣以外之其他幣別。
            2. 2.客戶質借之資金再轉為信託財產進行投資運用時,所取得之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不得再向本行辦理質借。
            3. 3.如對本借款有疑義或申訴時,可利用下列聯絡方式或親至營業場所與本行聯繫,將依本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政策」辦理:
            4.     電話:412-2222(以市話撥打);(02)412-2222(以行動電話撥打)
            5.     電子信箱(E-MAIL):www.bankchb.com/客服中心/客戶留言

            【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範例】

              貸款金額:新臺幣50萬元整
              貸款期間:1年
              貸款利率:4.24%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新臺幣5,300元整
              總費用年百分率:6.23%
              註: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3年4月15日。
              相關條件以申請當時主管機關及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專案內容變更及依客戶實際條件保留核貸與否權利。
              各專案貸款內容及條件均有不同,如擬進一步了解,歡迎親洽本行各服務據點或服務專線:0800-365-889 / 412-2222。